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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专利来保护科研成果

2000-05-11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刘敬智 我有话说

我国每年有3万多项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问世,其中有两万多项未申请专利。十几年里,我国将11万余项发明无偿地“奉献”给了外国,专家们盼望科技人员早日学会——

随着知识经济、技术创新以及中国“入世”等热点的出现,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也受到人们前所未有的关注。从近几年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轨迹中不难看出,掌握知识产权的知识是其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。

然而由于知识产权观念的淡薄,我国大量的科研成果由于没有申请专利,这笔财富白白地流失了。

我国每年有3万多项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,其中有2万多项未申请专利。十几年里,我国将11万余项发明无偿地“奉献”给了外国,数字之大令人触目惊心。

菌草技术的流失便是一个例证。福建农业大学10多年来在菌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方面获得了突破性进展,先后研制成功了“菌草代木代粮食用菌”、“香菇、木耳菌草发酵法栽培”等近20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。然而,在新成果中,只有3项申请了中国专利、一项外国专利。在绝大多数技术未取得专利保护的情况下,菌草技术通过会议、论文等各种方式传遍16个国家。据测算,使用菌草技术,每年仅用我国1%的草地,就可生产出4000吨菇类产品,产值可达1000亿元。现在,全世界每年仅“花菇”一项的产值就达100亿美元。因为支付不起或不愿支付区区几千元、几万元的专利申请费,我们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放弃了一个国际市场。

我国的863计划实施10多年来,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,形成了巨额国有无形资产。然而,在“863”已鉴定的近2000余项成果中,申请国内外专利的仅有400多项,专利数量不到成果总数的25%,其中申请国外专利的仅有20项左右,仅占申请专利总数的5%。当然有一部分成果可以采取技术保密的方式加以保护,还有一部分是涉及国家利益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,但去掉这两部分不算,863成果形成专利的比例也比较低。

只申请中国专利而未申请国外专利造成的高新技术流失更令人痛心。按专利法规定,专利是有地域性的。如果一项发明只在中国申请专利,那么该发明在其他国家则不受法律保护,人们可以无偿使用。所以,发达国家的企业将其高新技术在本国申请专利后,又不失时机地在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,形成牢固的专利网,取得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垄断地位。我国则不同,到1998年,我国共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11.59万项,而自1985年起的14年里,我国向国外申请的专利不足3000项。这就是说,14年里,我国将11.3万项发明无偿地“奉献”给了外国。

与此同时,外国专利在中国跑马占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。尤其是信息技术领域,外国人在中国的发明专利中占了90%,在我国,国外的专利覆盖正在形成,形势相当严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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